長者公寓開放申請首日(11月6日),澳門敬老總會收到過百人次查問細節,為此當日專門舉行講解會。大部分長者除了期望降低租金,亦希望當局進一步清晰包括倘中途更換同住人、喪失治理能力後如何處理、公寓內設施使用損耗等將來可能面臨的一些情況。
政府於11月6日正式開放長者公寓申請,但仍有不少長者對相關申請的資訊未有足夠的了解,敬老總會收到過百長者會員查詢,專門在會址舉行講解會,超過八十名長者參加。在講解會上,敬老總會負責人詳細介紹了長者公寓的基本信息,包括申請資格、程序和房屋配置。
參加講解會的長者紛紛提出了各種問題,包括如何確定自己的申請資格、選擇適合的長者公寓位置、租金支付方式以及生活質量等常見問題;亦對將來可能面臨的一些現實情況提出疑問,有長者表示,允許兩位申請人同住,但如果期間鬧不和而不能同住,是否可申請更換同住人?又比如,倘入住之後身體變差甚至不能自理,擔心被解約後如何得到適當的安排?又或者遭遇變故未能支付租金擔心被即刻勒遷。
另有不少長者關心入住後設施的使用問題,如公寓內原本配置的硬件設施,倘出現損害或老化將如何處理?他們是否需要承擔修理甚至賠償?又能配置甚麼樣的自置設施?是否可以偶爾帶上兒孫同住?等等問題,希望政府能夠清晰規則及要求。